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来股份”或“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在江苏省常熟市设立全资子公司
——苏州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产
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光
伏电站投资运营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等业务。
2、投资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主体为中来股份,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苏州中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投资方式:自有资金;
4、法定代表人:林建伟;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拟设地址: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
7、拟定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
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光伏电站EPC总承
包。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技术除外。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目标,提高公司
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上市公司
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中来股份董事会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作出的
慎重决策,但子公司设立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本公司
将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较为科学
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该全资子公司,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