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5-004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0699,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29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于2008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