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上午9时,第一巡回法庭准时开庭。上诉人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赛维公司”)与被上诉人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玉柴集团”)因买卖合同纠纷,多次对簿公堂。
该案经电脑随机分案并随机组成合议庭,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周帆承办并担任审判长,李伟、于泓两位主审法官作为成员参加合议庭。双方当事人则均未出席,由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第一巡回法庭设有专门的律师更衣室,应诉律师全部着律师袍出庭。此次庭审还可成“数字化法庭”,双方当事人、旁听人员均可通过法庭配备的数个电子屏幕实时查看庭审笔录,没有进入庭审现场的记者、旁听群众可以在其他法庭或会议室实时收看庭审直播。
2日上午的庭审一直持续到12时左右,由于双方律师表示还有话要补充,审判长周帆表示,下午继续开庭。最终,合议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且还可能涉及“依据一方当事人的意见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等问题,审判长宣布休庭,视调解情况再作处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一直打到最高法的这宗官司,冲突焦点在哪?据悉,2011年时,赛维公司和玉柴集团签订了《供货协议书》,约定由玉柴集团向赛维公司购买晶硅光伏发电组件并支付相应货款,赛维公司负责玉柴集团项目的勘察、设计和安装。赛维公司认为,合同签订后,该公司积极履行合同,投入大量工作,但玉柴集团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玉柴集团则答辩称,《供货协议书》仅是项目申报材料,并无真实采购、买卖意思表示,双方签订的《补充约定》也明确《供货协议书》仅用于申报,赛维公司应参加采购公开招标,后来赛维公司竞标失败。
庭审中,主审法官周帆简明扼要点出两个焦点:合同是否成立?玉柴集团是否要付违约金?此外,周帆指出,这个项目是国家财政补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高达2.97亿元,因此项目需要通过公开招标,“这一点,双方都很清楚吧!赛维公司做出的不同解释,我们也记录在卷了。”庭审全程,周帆均耐心听完双方律师陈述,平和地予以点评,并使用了“就我看来”这样的口语化表述。
多位国内着名学者也旁听了庭审,他们许多是从外地赶来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叶林点评道,这是一次“磋商式的庭审”,“当事人站在自己的立场,可能会回避掉一些问题,本案法官采取非刚性引导,通过到位的有智慧的询问,将当事人双方带回事情本源,使当事人知道自己的缺点、优势在哪,更促进双方和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