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半的建设,嘉兴光伏高新园区建设的如何?遇到了哪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推动园区的建设?……6月12日,秀洲区政协邀请部门政协委员,以及市、区相关部门,园区光伏企业,围绕“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嘉兴光伏高新园区建设的建议”这一主题,搭建协商平台,汇总各方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脉光伏高新区发展问题。
自2012年12月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开展全省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并批复创建光伏高新区以来,光伏高新区按照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及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牢牢抓住国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机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光伏高新区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上,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比较有效的工作方式,即“秀洲模式”,截至去年底,光伏高新区内首批61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顺利推进,其中已有并网项目21个,共35.1693兆瓦,在建项目4个,共2.491兆瓦,即将开工项目2个,共1.88兆瓦,未开建项目15个,共16.086兆瓦。可确保在12月底完成并网37.66兆瓦以上,项目总投资达到3.2亿元。累计发电量1500万千瓦时。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园区的发展也存在着光伏产业应用和产业链不够完善、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服务平台功能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在此次基层民主协商过程中,针对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招商引资、管理体制创新等问题,政协委员们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们认为,应增大公共建筑、鱼塘、农业大棚等建筑物上建设光伏电站的补贴力度,并对示范区内使用薄膜组件、单晶硅组件、储能系统等产品的电站给予一定的补贴优惠政策,从而鼓励示范区开展多种建筑物形式、多元化创新产品的应用,提高电站投资方的积极性和示范区的多元化应用。
委员们在协商时建议,加强示范区内的招商引资,在光伏组件方面、逆变器方面、电缆方面,重点引进一批重量级的生产厂商。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加强光伏产业制造型企业在高新区内投资。组织与光伏电站投资方、用电企业、电网企业、银行就光伏发电电费收取问题的座谈会,明确光伏发电电费缴纳的方式和流程,多方共同制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电费缴纳管理办法》,要求各方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从而保障电站投资商的权益,提高电站投资商的投资积极性。
委员们还建议光伏高新区,督促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制订平台研发计划,加快平台研发进度,加快高新区域内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接入,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嘉兴区域内200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接入,并尽快商业化运营,为统一运营模式的推广奠定根基。高新区在2015年着重推进“一推三创新”试点建设,推进融资创新模式,创新电力交易试点,创新电站保险模式试点,创新碳排放交易试点,探索破解制约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