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光伏发电这一新型能源在广大农村地区得到进一步普及和推广,近日,晋城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财政扶持意见》。
具体扶持标准为:发电电价除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的政策补贴外,市级财政还会给予0.2元/千瓦时的资金补贴;建设安装,按照装机容量的大小给予3元/瓦的一次性建设安装补贴;2013年-2015年建成的项目,按照新建项目标准的50%进行补贴。《意见》同时指出,在已享受国家和我省单独立项予以专项补贴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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