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A股上市公司,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河北省物价局下发的《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决定所属的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厂、热电三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7分钱。
以下为公告详情:
公告日期:2016-01-15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河北省物价局下发的《河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冀价管
[2015]308号)(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的有关规定,下调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1、省内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同)分别降低4.17分钱、3.37分钱,调整后的南、北电网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和除尘)分别为0.3497元、0.3634元。
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结算价格,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量上网结算价格,也按此标准执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电量上网电价、企业自备电厂燃煤发电机组余量上网电价以及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抽水电价同步调整。
2、对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给予电价补偿。其中,已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起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加价0.5分钱。
3、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1.5分钱提高至1.9分钱。
4、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主协商确定电价。
5、以上电价调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公司所属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热电二厂、热电三厂执行河北南网价格调整标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7分钱。
三、备查文件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等发电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冀价管[2015]308号)
特此公告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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