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_SOLARZOOM光储亿家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
| | | | | | | | |
关于对《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 2016-04-28 10:17:41
  • 浏览:
  • 来自: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关于对《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兵团发改委、工信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华电新疆发电公司、国电新疆电力公司、中电投新疆公司、华能新疆能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神华国能新疆分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企业自备电厂:

为推进和规范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我办在2015年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的基础上,结合目前电力运行实际情况,起草了《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可在http://xjb.nea.gov.cn/-能源监管中下载),现下发给你们,请研提修改意见,并于2016年5月3日19:00(北京时间)前将意见反馈我办。

联 系 人:甘洪亮

联系电话:0991-3631331   0991-3631331(传真)

电子邮箱:ganhl@nea.gov.cn

附件:《新疆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ata/attachment/images/file/20160428/115f57ad46e54db6f43aa5e7b550ad12.docx

2016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sunny.zhou】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

匿名发表

微信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微博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 一天
  • 一周
  • 一月
  • 每日资讯
  • 光伏杂志
  • 专题
  • 每日光伏市场参考
马上订阅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DGAD)正式公告,将对中国大陆、台湾、马来西亚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调查。同时,欧盟对中国大陆的
联系我们:021-50315221 服务邮箱:10000@solarz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