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悉,襄阳出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以有效促进农村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意见》中确定,以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等集中连片地区为主战场,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方式,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农光互补电站和地面集中扶贫电站。《意见》中指出,2017-2020年,以光照条件好的346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和12.3万个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重点,采取贫困村未利用地建设村级电站、农户住宅屋顶建设户用电站、荒山荒坡建设企业地面集中电站等建设农光互补电站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年度稳步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在保障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的同时,适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