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印发了《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称,新建光伏电站自第一台风电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后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扩建光伏电站自第一台风电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当日起,进行参数设置更新,自动纳入本细则考核管理,免除因扩建期间配合主站调试引起的技术管理考核。
通知同时要求,新建或扩改建光伏电站自第一台风电机组或逆变器并网当日起,六个月内应提交接入系统检测报告。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风电场、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定了《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现印送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河南能源监管办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