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能源监管办26日下发关于2017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文件规定了交易品种、方式与限价、交易结算等。特别提出风电、光伏丰水期全部发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优先参与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采购交易,可参与月度增量直接交易、富余电量增量交易;对未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风电、光伏企业所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采购交易、月度增量直接交易、富余电量增量交易中的最低成交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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