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下午,“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此次推出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是广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以来出台的首个重要文件、推出的首个重要举措,标志着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改革的基本思路是“降低电力成本,盘活发电存量,做大用电增量,实现各方共赢”。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扩大市场化交易范围,实现大工业所有电压等级全覆盖和一般工商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大数据)市场化交易;二是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全面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三是出台一系列降价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四是拉动电力需求增长,提高区内火电利用小时数;五是进一步理顺电网体制机制,推动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
此次改革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节能环保要求,严禁落后、违规建设和环保不达标、违法排污的企业进入市场,鼓励企业通过产业升级改造,提高发展质量,扩大生产规模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及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
据介绍,自治区级及以上的工业园区内10千伏大工业电力用户、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电力用户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大数据中心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349元/千瓦时;落实国家推进工商同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降低10%,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同价;农产品冷链物流、蓄热式电锅炉和蓄冷空调等节能设备低谷用电按照目录电度电价的50%执行;优化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用电价格;按需量计费的大工业电力用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同时进一步降低高可靠供电费用。
“除上述措施外,我们已出台和将出台的措施还包括:优化粤桂合作工业园区特殊电价、有关设备低谷用电降价、按照实际需量收取基本电费等。”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指出,如若采取上述措施减负预计超49.6亿元,若用电量越多,减负成效更明显。
此外,为惠及民生,此次改革还将研究提高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量分档标准,居民用户年用电量超出4500千瓦时的部分,加价标准减少0.20元/千瓦时,进一步减轻居民用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