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清洁能源公布,2018年9月21日,公司已与买方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可能按代价约人民币47亿元向买方(或一间由公司主要股东郑建明全资拥有的公司)出售目标公司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该代价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买方以现金或承担公司的债务等方式支付。
目标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经营集团的太阳能产品制造及销售业务。可能出售后,集团计划将其业务集中于发展太阳能发电及经营太阳能发电站,使集团减少上游制造业务,并专注为其下游清洁能源业务部署资源集团亦计划专注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并积极探索其他类型的清洁能源资源,旨在使集团成为可提供一站式低碳及节能综合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供应商。
在可能出售(倘落实)完成后,集团的余下业务将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以及制造及销售LED产品。可能出售将精简集团现有业务分部及营运,为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集团业务模式、风险及回报组合以及增长前景,并使管理层更能策略性专注于集团核心及综合太阳能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