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美国储能市场正在迅速发展。根据调研机构IHS Markit公司的预测,到2022年,美国部署的储能系统装机容量将达到40GW以上,而2012年和2013年的装机量只有0.34 GW。美国储能市场的增长得到商业和监管多种因素的推动,其中包括近期电网规模购电协议的增加、锂离子电池成本的下降,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对于部署太阳能+储能项目提供的激励措施。以下是人们需要了解的美国储能市场发展的五个主要因素。
1、公用事业公司的大规模部署
2019年是公用事业公司大规模部署电池储能系统的一年。今年2月,亚利桑那州公共服务部门宣布到2025年将新增装机容量为850MW的电池储能系统。今年6月,NV Energy公司宣布,其计划部署总装机容量为1200MW三个主要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以及配套部署电池储能系统。此后洛杉矶市水电局宣布了一项计划,根据其签署25年的购电协议,将采购和部署装机容量约为300MW的电池储能系统以及装机容量为400MW的太阳能发电设施。6月下旬,太平洋天然气和电力公司(PG&E)宣布计划部署总装机容量为567MW的三个电池储能项目。随着越来越多的公用事业公司部署储能技术,美国储能市场将会继续增长。
2、锂离子电池平准化能源成本(LCOE)下降
锂离子电池成本的下降一直是储能市场关注的焦点。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公司进行的调查,自2018年上半年以来,锂离子电池的平准化能源成本(LCOE)下降了35%。其下降幅度甚至超过了太阳能发电设施和风力发电设施的平准化能源成本(LCOE)的下降幅度。这使得电池储能系统与天然气发电厂和燃煤发电厂相比在成本方面中获得更多的优势。
3、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RPS)
美国各州推出的激励计划促进了储能市场的发展。例如,加利福尼亚州、马萨诸塞州和纽约州等州发布了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RPS),其中对公用事业公司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以实现从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系统中采购的年度目标。根据美国能源信息管理局的调查数据,目前至少有29个州制定了具有约束力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组合标准(RPS)政策。
此外,一些州已开始提供与储能系统有关的税收减免。例如,2017年,马里兰州能源管理局发布了新的立法,为储能系统的部署提供了所得税抵免,使马里兰州成为美国第一个提供税收减免的州。此外,美国各州的公共事业委员会鼓励受到监管的公用事业公司在其综合资源计划中纳入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和储能系统。此外,佐治亚州电力公司最近提交了2019年综合资源计划,该计划提议将额外部署装机容量为1GW的可再生能源,并配套部署电池储能系统。
4、投资税收抵免的激励(第1部分)
根据美国联邦的投资税收抵免(IRC)法案第48条,在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结合部署的储能系统的税收基础上,最高可以享受30%的投资税收抵免(ITC)。投资税收抵免(IRC)在促进美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增长和储能市场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鉴于此,太阳能行业厂商一直呼吁进一步延长投资税收抵免(ITC)期限。
尽管应税实体通常有资格申请投资税收抵免(ITC),但免税实体(例如联邦机构或公立学校系统)无权提出这一要求。此外,美国国税局认为,与太阳能发电设施配套部署的电池储能系统75%以上的充电量必须来自太阳能发电设施,才能符合投资税收抵免(ITC)的资格。而对现有太阳能项目配套部署的储能系统投资税收抵免(ITC)的资格的认定也存在不确定性。
美国国税局在要求非商业住宅太阳能+储能项目进一步明确是否有资格获得投资税收抵免(ITC)。根据美国国税局2018年的一项裁决,非商业住宅在部署太阳能发电设施一年之后安装配套的储能系统可以获得投资税收抵免(ITC),但要求储能系统的电力必须完全来自太阳能发电设施。这项裁决是否适用在商业太阳能+储能设施中尚不清楚。
5、投资税收抵免的激励(第2部分)
由于投资税收抵免(ITC)的应用存在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因此,储能系统的倡导者呼吁通过一项针对独立储能系统投资税收抵免的法案。迄今为止,这些努力并没有得到成功,但美国众议院支持这一目标的一项现行法案——《储能税激励和部署法案》已重新提交国会(该法案的类似版本于2016年首次推出)。该法案将授予投资税收抵免(ITC)在储能容量大于5kWh(住宅为3kWh)的住宅和商业太阳能+储能项目的资格,但必须遵守先前为太阳能发电设施设定的投资税收抵免(ITC)降级规定。
如果扩展投资税收抵免(ITC)或获得独立的储能系统联邦税收抵免的努力失败的话,则预计需要增加州级的激励措施或进一步降低太阳能和储能技术的成本,以弥补减少的投资税收抵免(ITC)。
尽管面临种种挑战,但成本下降的趋势,获得的长期承购和容量协议,以及美国联邦和各州提供的激励措施,使得支持美国储能市场增长的收入流在经济上更具可行性,并对潜在的融资者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