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襄,对我市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忠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颐新参加相关活动。
据了解,《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合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培育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能源结构多元化格局逐步显现。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枣阳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项目、襄阳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谷城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地了解我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王忠运就我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一行对我市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能源发展战略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因地制宜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推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查组一行还听取了关于《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