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发布公告,2020年9月8日,公司开始进行有关由美国境外为非美国人士持有现有票据(公司未偿付的2021年到期的7.90%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交换要约按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的条款作出,并受当中所载条件规限。
香港分行担任交换要约的交易经理。同时,公司已委任D.F. King担任交换要约的资料及交换代理人。有关交换要约的条款及条件的详细描述,合资格持有人请参阅交换要约备忘录。
此外,公司正在进行一项同时发行新票据,旨在筹集资金以用于置换境外债务,为集团的风能及太阳能(4.220, 0.05, 1.20%)项目提供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同时发行新票据的所得款项净额将会根据其绿色债券框架使用。
公司预期,同时发行新票据所出售的任何额外新票据将按照相等于或大于所出售有关新票据本金额100%的发行价出售。于发行后,在同时发行新票据中出售的额外新票据将按与交换要约中发行的相应新票据相同的条款并与的构成单一系列。公司将寻求新票据于联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