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亿元,对“滁州年产5亿平方米光伏胶膜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不增加滁州福斯特的注册资本,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福斯特在公告中称,本次增资完成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滁州福斯特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公司在光伏封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未来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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