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征求意见稿》提出,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
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和专家,总结从2014年至今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成功经验,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开展了修订工作,形成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有关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的内容格外引发市场关注。
《征求意见稿》提出,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
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防止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提出了多方面详细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电化学储能电站站址不应贴邻或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应设置在具有粉尘、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不应设置在重要电力设施保护区内。
《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
对于《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多方面要求,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储能应用分会秘书长刘勇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当前国内储能发展情况看,使用三元锂电池的情况比较少;而钠硫电池也是国外厂家主推的技术,国内落地的情况并不多。因此,《征求意见稿》关于这一条的相关规定,从目前来看对国内储能行业的发展暂时影响比较有限。
除上述要求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锂离子电池设备间不得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在有人居住或活动的建筑物内部或其地下空间。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应单层布置,宜采用预制舱式。站房式锂离子电池设备间,单个防火分区电池容量不宜超过6MW•h;超过6MW•h时,室内应设置固定自动灭火系统。
强调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记者还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还重点提出要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征求意见稿》提出,当发电机为氢气冷却运行时,置换空气的管路必须隔绝,并加严密的堵板。制氢和供氢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
氢冷系统中氢气纯度须不低于96%,含氧量不应大于1.2%;制氢设备中,气体含氢量不应低于99.5%,含氧量不应超过0.5%。如不能达到标准,应立即进行处理,直到合格为止。
《征求意见稿》指出,要防止氢罐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制氢站应采用性能可靠的压力调整器,并加装液位差越限联锁保护装置和氢侧氢气纯度表、在线氢中氧量、在线氧中氢量监测仪表,防止制氢设备系统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