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
到2026年,清洁能源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页岩气产能达到50亿方,风光水储新增装机300万千瓦,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300亿元。到2035年,建成鄂西页岩气示范区核心区、国家页岩气产学研用高地,页岩气产能达到100亿方;清洁能源装机总规模达到3140万千瓦以上,其中:水电装机440万千瓦,风电装机400万千瓦,光伏装机300万千瓦,抽水蓄能2000万千瓦,形成“气—风—光—水—储—生—热”全类型清洁能源供给布局;清洁能源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200亿元。
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巴东、鹤峰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结合新建工业厂房、商业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力争到2026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鼓励居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在建始高坪镇和巴东五宝山、竹园淌等地建设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项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和能源综合利用。到2026年,光伏新增装机180万千瓦。
清洁能源大产业合计8个,总投资约2850亿元,其中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周期:2022—2035年,总投资150亿元。建设内容:建设鹤峰光伏基地、中铁建二十一局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巴东县沿渡河镇、清太坪镇光伏发电,恩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宣恩麻阳寨农光互补发电,建始农光互补发电,咸丰光伏发电综合智慧能源,来凤富饶光伏发电等项目。
原文如下:
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恩施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恩施州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细化分解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规划任务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分析,做好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
省直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落实,结合本部门职责,在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要素保障、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示范等方面支持恩施州产业发展。
我委将加强协调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