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工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核准望谟县麻山打龙沟农业光伏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望工科呈〔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望谟县麻山打龙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电力送出需要,同意建设望谟县麻山打龙沟农业光伏110kV送出线路工程。贵州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望谟县麻山镇。
三、工程建设内容
线路工程始于110kV打龙沟升压站,止于220kV打郎汇集站,新建110千伏线路长度约为1.5km,导线采用JL/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JLB20A-80铝包钢绞线,光缆型号为OPGW-24B1-80,全线拟建塔基5基,全线按10mm冰区设计,地线按增加5mm覆冰设计。
四、该工程总投资25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其中20%由贵州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筹,其余80%申请银行贷款。
五、项目核准依据:《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望谟县麻山打龙沟农业光伏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复函》 (州自然资审批函〔2024〕1号);《望谟县麻山打龙沟农业光伏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22300202300073号)。
六、本工程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节能环保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耗。
七、如需对文件所核准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贵州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项目编码:2312-522300-04-01-86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