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近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23,708,522.42元,同比增长39.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9,690,819.78元,同比增长30.00%。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7,180,891.3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15,074,391.42元。
2023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52,37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21%。同时由于部分原材料成本压力得到缓解及市场供应逐步平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淨利润有所提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5,969.0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00%。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999.58万元。董事长阮洪良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24.68万元,董事、总裁阮泽云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13.78万元,财务负责人蒋纬界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51.72万元,董事会秘书成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25.54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759,690,819.7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的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50,000股(其中A股0股、H股6,250,000股)后的股数2,345,074,25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52.57%。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挖贝网资料显示,福莱特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各种玻璃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