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晶科能源之后,阿特斯也开启了对于First solar的专利战的反击。
阿特斯针对First solar的US9130074B2向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提出启动IPR程序(多方复审程序,类似专利无效程序),IPR案件编号为IPR202501432。

阿特斯在IPR申请中提出两组核心理由,均质疑074专利的显而易见性:
理由一:认为该专利相对于Froitzheim(EP1732142 A1)和Yablonovitch的相关研究(1985年《应用物理快报》文章),权利要求1-2及4-8具有显而易见性。其指出,Froitzheim公开了背结太阳能电池的基本制造方法,Yablonovitch则提出用异质结结构替代传统发射器,二者结合可覆盖权利要求1的所有限制,且存在明确的结合动机与成功预期。
理由二:以Froitzheim和Kwark(1984年国际电子器件会议论文)为依据,主张权利要求1-8均显而易见。Kwark的研究同样证明,带有界面氧化层的多晶硅发射器能改善太阳能电池性能,其高温退火步骤等内容可满足专利相关限制,且与Froitzheim技术结合具有合理性。
此外,阿特斯还提供了Neville的公知证据,认为互换基板和发射器的掺杂剂极性是公知的设计选择,进一步佐证专利的显而易见性。值得注意的是,阿特斯与晶科能源采用的证据组合不同,业内认为这可能增加该专利被无效的概率,但鉴于中国企业在PTAB的立案难度较大,最终结果仍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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