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华电北疆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项目(达坂城区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期已满30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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