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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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6-03-19 08:39:28
  • 浏览:298
  • 来自:山东省能源局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25〕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以下简称新能源云平台)进行填报和审核,具体网址为:https://sgnec.sgcc.com.cn/。

  (一)企业填报。项目开发企业可于3月28日起,登录新能源云平台,填写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备案文件、项目承诺书和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相关政策且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的说明等支持性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县级初审。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对项目备案手续、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查同意后,于4月8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同步提交至市级能源主管部门。

  (三)市级复核。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部门,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复审。审查同意后,于4月19日前通过新能源云平台提交。各市完成线上申报工作后,形成正式申报文件及项目信息表,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局,项目信息须与新能源云平台保持一致,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四)省级评审。我局将在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等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意见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标准

  (一)项目须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用地(用海)、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建设条件,避让在运、在建、拟建新能源项目和各项限制性因素。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鼓励开发企业优先选用钙钛矿、异质结先进光伏组件设备,提升光伏发电效率;支持通过自愿配置储能设施,提高项目自主调节能力;探索采用绿电直连等多元消纳模式;支持结合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合理预测利用率和电价水平,保障项目经济性。

  (三)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优先支持前期工作深入、集成融合程度高、建设方案先进、调节能力强、经济性好的项目,并作为省级评审依据,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请各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组织申报。

  (二)各市要严格审核把关,排除限制性因素,择优选取项目申报,确保资料真实可靠。申报及审查环节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逾期系统将不再受理。请严格把握时限要求,提高审核效率,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各环节工作。

  (三)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和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设置落地产业、引入不当投资(外资)等作为开发建设的门槛,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备案、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

  四、其他事项

  (一)兼顾开发企业“十四五”期间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实施“奖优罚劣”措施,对于按承诺时限建成投产的,在项目评审时给予支持;对于未按承诺时限建成投产的从严把握。

  (二)申报年度项目应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全容量建成并网,未能按期并网的,将从名单中移出,并与开发企业后续项目申报挂钩,同时增加项目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三)此前发布的年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标准要求,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维卿  51763662

  技术联系电话:15762836595

  邮箱:snyjxnyc@shandong.cn

  附件1: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2: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信息表.docx

  附件3: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评审标准.docx

  附件4:关于XX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模板.docx

  附件5:项目申报承诺表模板.docx

  山东省能源局

  2026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sun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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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集中式光伏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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