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有序推动单一用户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单一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和XX并网型(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情况表
文件明确,鼓励已批复实施的新能源产消一体化项目申请调整建设方案,开展绿电直连。
支持算力与新能源协同规划发展,鼓励高端装备、生物制造、绿色氢能等新质生产力产业开展绿电直连,加快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绿色增长极。
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按照《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进行注册,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项目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新能源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项目用电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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