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根据上述内容,现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签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障本金及收益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9月29日,约定开放日2015年4月10日,年化收益率5.20%;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签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以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该行发行的保障本金及收益的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年9月30日,约定开放日2015年9月29日,年化收益率5.30%。
二、 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
1、公司已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极低风险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保障本金及收益。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5亿元。
六、备查文件
1、《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认购委托书》;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
3、《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