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协鑫新能源(00451-HK)公告,向高盛集团分两期发行本金总额1亿美元可换股债券。所得款项净额,作为就标的项目收购项目公司的资金。 可换股债券不带利息,将自第一期可换股债券相关发行日起计满3年当日到期。最终到期日可按认购人全权酌情延长额外12个月。
假设换股权按初步换股价悉数行使,并假设发行本金总额1亿美元的可换股债券,发行人将发行的股份数目将会导致认购人持有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45.4545%。 股份今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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