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共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持召开了共和县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省发展投资公司、青海新能源集团公司的专家、海南州扶贫局以及县国土、发改、农牧、审计、经商、环保林业、气象、电力、消防等部门技术人员及专家组在认真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方案汇报后,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研讨和审查,认为项目从太阳能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和项目开发条件,该项目建设20MW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符合共和县光伏能源开发和电网接入、消纳条件,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评审会议原则通过项目实施方案。
廿地乡廿地村20MW光伏电站先期投入1.8亿元,覆盖恰卜恰镇上梅、下梅村,龙羊峡镇瓦里关、黄河村,沙珠玉乡扎布达、珠玉村,廿地乡廿地、拉龙村等4个乡镇的8个贫困村1111户贫困户。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对光伏扶贫扶持项目村、户进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对光伏扶贫扶持项目村、户进行调整。目前,在扶贫部门协调监督下,廿地乡廿地村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签订了700亩土地25年流转协议,每亩土地流转费用50元,廿地村25年持续收益87.5万元;县扶贫局与该公司签订了持续20年光伏扶贫合作协议,合作企业按相应配比15000瓦光伏扶贫电站受益权,项目扶持8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111户,项目建成后贫困户户均可享受3000瓦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权,户均每年税前创收4000元,年计444.4万元,收益20年共计8888万元。电站经核准建成投产后每年将会向青海电网输送电量供应3213.86万kWh,每年将部分发电利润用于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发展,为贫困地区群众增收开辟了新渠道,改善周边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将对共和县域经济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