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滨市11月10日宣布,在横滨市户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西部水再生中心”运转了约1MW的光伏发电设备。采用与民间运营商的“共同业务方式”,是作为“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发电业务”而建设的。
共同业务方式是指,由民间的共同运营商在市有地上设置光伏发电设备向电力公司售电,除要向市政府交地租外,还要缴纳电力销售款的机制。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发电业务是继神奈川水再生中心的光伏发电业务之后的第二歌共同业务方式项目。
西部水再生中心光伏发电业务,要在20年间,每年向横滨市缴纳地租约150万日元和电力销售款350万日元。另外,发生灾害时,还会向西部水再生中心提供处理应急事务所需的电源。
该业务的共同运营商为马渊建设与协电兴产的合办企业。太阳能电池板设置了4128张KIS(长野县佐久市)制造的260W/张产品。光伏逆变器(PCS)采用了3台杰士汤浅的250kW机型和1台100kW机型。
额定输出功率为100kW的PCS带独立运转功能,因此发生紧急情况导致电网停电时,可以独立运转供电。应急发电电力不是用作驱动污水处理泵等的电源,而是用于信息通信设备和手机等,作为防灾基地的必要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