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诸暨市财政局、发改局发布了该市2015年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公示,此次诸暨市获得专项资金总额600万元,将分拨补助3个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为:店口镇企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店口镇路灯光伏发电项目、店口镇行政村(社区)家庭住户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1日。
以下为公示全文:
根据浙能源【2015】7号《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浙财建【2015】11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我市现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将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1日
监督受理:
市财政局斯露杨 0575-87025952
市发改局傅田辉 0575-87028292
附件:
2015年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诸暨市财政局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