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县级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评审会议,副局长李奕樯对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及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副巡视员主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市(州)能源和扶贫部门、相关县(市)政府及能源、扶贫部门、有关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最新要求,听取了我省各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汇报,深入讨论了各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安排部署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工作,并要求5月中旬各县上报第一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
卓军指出,各县在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三落实”,一是认真落实项目实际光资源条件,各县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配合,对于光资源条件不满足要求的项目统统不考虑;二是认真落实项目能帮扶的真实贫困户数量,各县项目中预期帮扶的贫困户数量要合理;三是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模式,各县要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建设模式,要灵活、要符合自身实际。同时,各县要结合实际,积极出台光伏扶贫支持政策。
李奕樯强调,各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编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能分批、分部实施,各方面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实施,条件暂不完善的项目可以作为后续储备项目;各市、州及有关县要真抓实干、大胆探索和创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完成我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