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在越南河内,嘉宾在越南中国商会光伏行业协会成立仪式上合影。
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商务参赞胡锁锦17日在越南中国商会光伏行业协会成立仪式上致辞时表示,中越光伏的产能合作,将提升两国经贸合作的质量与水平。光伏行业协会是越南中国商会成立的第一家行业协会,在越南投资规模较大的6家光伏企业当选为协会理事单位。
近年来,中国光伏在走出去的道路上,凭借勇于开拓的精神和自主创新的内核,在世界上打响了光伏大国的品牌和形象。尽管受到欧盟关税保护,美国201调查等不公平对待,中国光伏行业仍自强不息,不断开拓疆域,寻求更多合作。
随着越南经济改革政策大力实施,越南电力发展速度已得到明显加快,但仍相比发达国家仍然相差较大。根据世界银行的全球竞争力报告的评估,2013年越南仅有75.8%的人获得电力保障,供电质量得分为4(最高7),在148个国家中排名95。
中越光伏行业的合作中,两国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进出口贸易会带动了越南的经济发展,光伏项目的实施创造了许多就业机会,清洁电力的使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两国今后的更多发展奠定了基础。
越南能源结构及能源供应现状
越南能源需求每年以17%的速度增长,增幅为东盟最大。同时越南也是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储量最丰富的东南亚国家之一。年日照时间2000-2500小时,每天每平方米为5kWh;海岸线长3260公里,风能储量达24吉瓦/年;水能丰富,每年水电站发电功率超过4000MW;生物质能每年约7500万吨,发电功率达5000MW。
已近5万户居民和机关单位使用太阳能发电系统;新能源电动车保有量300万辆,最近年销量近百万辆。
《巴黎协定》生效,越南承诺至2020年新增5GW光伏容量;2016年政府宣布不再新建燃煤火电站,2020年建立电力零售市场;2025年前集中发展太阳能、风能、沼气、生物质能、地热;目标到2030年太阳能发电量将占再生能源发电量的20%;风力发电2020年增至100万千瓦/2030年增至620万千瓦;在越南投资新能源发电项目享受所得税四免九减半优惠;新能源高科技技术转让、设备进口、生产和销售惠税待遇。
越南最新能源政策
4月17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日前签发关于在越南发展太阳能发电项目鼓励机制的第11/2017/NQ-ttg号决定。越南政府将对构成太阳能项目固定资产的进口货物进行免税。太阳能发电项目、输变电项目所占土地可减免土地和水域的使用费、租赁费。同时规定,购电方有责任以2086越盾/KWH(约9.35美分/KWH)的价格全额购买已连网的太阳能发电站所生产的全部电力。电力售价将根据越盾与美元汇率的变动而调整。
9月1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有关光伏发电政策规定的通知,对目前越南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通知规定光伏电力并入国家电网的价格为9.35美分(约2086越盾)/度,从2019年6月30日起,买方负责全部接收光伏项目的生产电力,收购期限20年。此外,通知还规定了有关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