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邱新先生、张杰先生、徐小平先生、郑垚女士、金曹鑫先生、邓阳女 士、田新伟先生、问闻先生、阮君女士的通知,其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 2018 年 6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 查通知书》(编号分别为:苏证调查字 2018072、苏证调查字 2018059、苏证调 查字 2018066、苏证调查字 2018067、苏证调查字 2018053、苏证调查字 2018065、苏证调查字2018068、苏证调查字2018062号、苏证调查字2018060): “因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调查期间,公司督促上述人员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 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018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