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4月28日,*ST海润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其2017 年度审计报告类型仍然为无法表示意见。最终,*ST海润于2018年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2018【75】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18 年 5月29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近日,*ST海润发布了《关于为恢复上市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告》,详述公司董事会为恢复公司股票上市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整合公司相关生产基地,剥离低效资产,控制新增亏损。
*ST海润称,公司一方面与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方等方面积极沟通,另一方面在梳理并计划保留生产经营必需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对生产经营不需的低效亏损资产计划予以剥离处置,包括部分光伏电站项目、闲置的机器设备等,同时公司注销了部分无生产经营的下属子公司,以缩减公司的管理成本,并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
精简合并公司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效率,妥善安置相关人员。
据了解,目前*ST海润公司总部职能部门已进一步精兵简政、缩减流程、合并职能,从原来的 32 个细分的职能部门调整为 8 个综合部门。在此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免去了部分副总裁的职务,按照“一人多岗”的原则,同时鉴于公司部分的生产基地已处于停产或者半停产状态,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部分员工进行了妥善安置,以缩减日常运营成本。
继续积极推进资产重组以及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工作,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结构进行调整,努力解决持续经营的压力。
长期以来*ST海润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 6.61%,并且股权极为分散。*ST海润称,该股权结构下不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在此过程中,公司听取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商讨和论证。
同时,在满足恢复上市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公司盈利、持续性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稳定性等恢复上市关键因素开展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