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EP)批准了可再生能源的约束性目标和能源效率的指示性目标。到2030年,欧盟的能源效率必须提高32.5%,而可再生能源的能源份额应至少为欧盟最终总消费量的32%。这两个目标都将在2023年之前进行审查。它们只能被提升,而不能降低。
成员国还必须确保公民有权为自己消费生产可再生能源,储存和出售过剩电力。每个成员国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和之后的每十年提交一份为期十年的“综合国家能源和气候计划”,其中包括国家目标,捐款,政策和措施。
一旦理事会正式通过该协议,新规则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并在公布后20天生效。所有成员国必须在其生效后18个月内将指令转换为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