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52,442,856.74元。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公告称,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稳定客户关系、优越的风场区位条件和气候资源、国家对新能源的政策支持、企业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宿迁协合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账面值40,008.5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33,448.87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559.7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0,722.27万元,评估增值4,162.56万元,增值率63.4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珠海港的业务包括港口航运、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港城建设四个板块。其中能源环保包括电力能源、管道燃气以及新兴环保产业。电力能源主要从事燃煤发电、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在全国已布局六个风电场。而珠海港昇目前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合计4个风电场,总装机规模近20万千瓦。
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光伏项目投资。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力”)及协合风电分别持有宿迁协合51%、49%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