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浙江晶盛机电发布公告终止分拆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至创业板IPO。
据悉,美晶新材料申报IPO于2023年9月27日获得受理,2023年10月28日收到首轮问询但至今未见公布问询回复。美晶新材料本次IPO拟募资15亿元。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美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
公告披露了本次分拆上市终止的原因:基于目前市场环境等因素考虑,为统筹安排美晶新材业务发展和资本运作规划。
在半导体石英坩埚领域、光伏石英坩埚领域市占率都是国内第一
美晶新材料主要从事石英坩埚研发、生产和销售。石英坩埚是半导体和光伏领域单晶硅棒长晶过程中必须使用的重要耗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石英坩埚的销售。营业收入按具体产品的分类如下:
招股书披露: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石英坩埚制造企业。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统计数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在中国境内半导体石英坩埚市场(覆盖5-12英寸硅片市场)的市场份额为23.90%,位居中国境内行业第一。根据浙商证券研究所的研究报告,公司光伏石英坩埚市场份额占有率第一,市场份额为21%。
业绩飞速增长,2023年扣非净利润16.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低于当期净利润
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1亿元、10.73亿元、36.71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15亿元、3.35亿元、16.70亿元。,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36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方面,2021年、2022年均为负数,分别为-1.12亿元、-1.42亿元,2023年转正为0.97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当期净利润。
公司符合创业板企业定位相关指标、选择的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创业板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创业板企业定位相关指标一,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申请创业板IPO适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二章第2.1.2条规定的第(一)项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2024年4月30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将上述上市标准修订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的要求,公司仍然符合最新修订的上市标准。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7.84%,2023年扣非净利润超过43亿元,满足分拆上市的条件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023年3月27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总股本3.6亿股,股东只有5名,公司控股股东为晶盛机电,持有公司股份57.84%,实际控制人为曹建伟先生(1978年出生)、邱敏秀女士(1945年出生)。
控股股东晶盛机电2012年5月上市,目前主营业务为晶体生长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79.83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43.75亿元。
晶盛机电满足以下分拆上市条件:
1、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三年;
2、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3、上市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六亿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4、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IPO拟募资15亿元
公司本次IPO拟募资15亿元,除4.14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资金用于以下3个项目:半导体石英坩埚产业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宁夏鑫晶石英坩埚扩产项目。
客户集中度高,2023年前五大客户贡献收入总额占营收总额的82%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8.60%、79.02%和82.24%,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的情形符合下游硅片生产行业集中度较高的行业特性,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整体一致。2022年、2023年,TCL中环都是公司第一大客户,2021年为第二大客户。
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大幅上升
2021年、2022年、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54%、46.34%、61.44%,持续大幅上升。对此,公司解释主要原因为:公司石英坩埚产品市场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内产品单价提升,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与产能提升,规模效应增加,产品单价提升速度显著高于单位产品成本增速,使得毛利率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