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司法局对光伏玻璃产业合规指引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特此公告。
一、项目内容
根据《浙江省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浙委法办发〔2023〕8号)文件要求,秀洲区司法局申报的《光伏玻璃产业合规指引》已入选2024年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管理项目名单。通过指引的编制,进一步引导光伏玻璃产业企业提升合规管理水平,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助推光伏玻璃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拟面向律师事务所采购《光伏玻璃产业合规指引》编制及部分推广服务,要求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编制内容。
二、报价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物品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产生、销售;
2.律所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正式颁发的执业执照并经年检合格,近五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记录;
3.律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具备相应履职能力;
4.具备合规管理相关法律服务经验。
三、报价要求
1.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已包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维护费、服务费、推广费、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需缴纳保证金。
五、报价材料要求
1.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2.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事务所规模、相关业绩等);
3.拟派项目组律师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性别、从
业年限、资质情况、相关工作经验等;
4.报价人根据本项目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表》,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报价;
5.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7:30整。
六、评审办法
评审组根据律师事务所规模、相关业绩经验、项目组律师经历、合理的低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综合评定选择最终成交的律师事务所。密封报价注意事项: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盖上公章。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采购人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七、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报送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秀湖路725号科创服务中心大楼11楼秀洲区司法局;
2.联系人:钱瑜,联系电话:0573-83680134。
附件:报价表
嘉兴市秀洲区司法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