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早盘发生的海润光伏(600401.SH)股价除权偏差事件所带来的相关投资者补偿问题有望得到快速解决。
6月15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就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误差事宜补偿相关投资者的预案”,确定了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补偿对象为6月12日上午卖出海润光伏股票并实际成交的投资者,拟以除权参考价(7.95元)与实际成交价之间的差额来计算补偿金额。
上证所表示,该所与上市公司方面将尽快细化明确补偿操作方式,并在预案公布后两周内组织实施完毕。
7.95元成为“基准”
6月16日即周一,海润光伏将以正常除权价7.95元作为当日计算价格涨跌幅的基准价并复牌。而12日该股临时停牌前的股价为7.35元。
此前,上证所确认该股6月12日的交易有效,业内认为,其主要意图是为了保护当天交易的投资者。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王祥麒分析称:“主要的考虑应该是认为当天交易的投资者属于善意第三方,他们并不知晓除权参考价计算中存在的误差,从事的是"基于信赖的交易",是无辜的,所以当出现利益冲突时,应首先保障善意第三方的权益。”
王祥麒认为,在这样的前提下,既能保护当天交易的投资者,又能够兼顾其他投资者权益的安排,就是按7.95元作为复牌基准,还原真实的价格参照系,终结误差影响,通过市场形成准确、全面体现市场信息的交易价格。
“其实,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参考价只是参考价,它有一定的意义,附带一定的信息,但市场的最终价格是基于交易形成的。所以,以7.35元作为复牌基准价,海润光伏股价会回归到真实价格附近;以7.95元作为复牌基准价,股价也会靠拢真实价格。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在纠正误差的基础上,根据正常除权参考价提供的信息条件重启交易,也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公平性。”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
“覆盖”投资者全部损失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股票实际交易价格通常与市场交易各方的投资判断、公司基本面、市场整体情况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与股票除权参考价也有关联。上证所表示,6月12日上午海润光伏股票除权参考价因该所与上市公司原因出现误差,对交易也有所影响。鉴于此,上证所与上市公司本着责任共担的原则,拟共同对符合条件的相关投资者予以补偿。
经过沟通协商,上证所与海润光伏达成了补偿预案:补偿对象为6月12日上午卖出海润光伏股票并实际成交的投资者;综合该公司股票6月12日上午的交易及相关实际情况,拟以其正确的除权参考价(7.95元)与投资者实际卖出成交价格的差额计算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7.95元-实际卖出成交价格)×实际卖出股份数量。
“由于买卖的动机各有不同,事实上也根本没有办法充分了解和还原动机,只能通过客观结果来确定补偿主体。”中国证券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罗培新说。
对于上述补偿标准,上正律师事务所主任程晓鸣律师认为,相对于其他价格而言,以除权参考价(7.95元/股)为测算损失的上限,显然包括了其他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概括性地承担了投资者在交易中受到的全部损失。以这个价格与卖出价的差价测算损失,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