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发改委针对输配电价改革的进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表示,输配电价改革在2017年有望实现全覆盖。
“根据目前成本监审结果并综合考虑第一个监管周期的投资增长、电量增长因素,发改委已批复了五省(区)电网企业第一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并由相关省(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参加首批改革的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已达55.6亿元。
2014年,输配电价改革在深圳电网试点“破冰”,时至今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张满英表示,改革取得了三大突出成果:一是改革“转变了电网的监管模式”。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二是改革“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通过交叉监审,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约160亿元;三是改革“核定了输配电价的价格”。通过此番核定,五省(区)55.6亿元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目前,云南省的输配电价已正式经国家发改委核定并自3月15日起实行。在此次改革试点过程中,国家第一次启动了异地监审,云南省的成本监审工作由广东省成本调查队负责。同时云南省还尝试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据云南省物价局介绍:在云南省通过市场化交易的工业用电量达320亿千瓦时,占全省工业用电量45%以上。每千瓦时电价平均降低1毛零8厘,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山西省已印发了《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首先,做好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全面调查输配电资产、成本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其次,计划利用三个月时间进行成本监审,争取在国家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此外,合理测算和核定输配电价,计划于今年10月报送国家发改委;最后,将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坚持保障民生合理补偿、公平负担原则,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的交叉补贴。
下一步,国家还将集中力量针对投资和电网成本间的关系、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输配电价管理信息不对称、交叉补贴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国家发改委关于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已经制定,正在征求意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