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函发布,文件指出,考虑到光伏项目囿于天气因素发电能力较为不稳定,对电网稳定造成较大隐患,自龙港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始创建以来,我市大力鼓励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同时配建储能项目,努力实现“企业减负、电网减荷”的双赢局。
原文如下: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函
杨仲件委员:
您在市二届政协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推进龙港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在双碳政策背景下,低碳、零碳是未来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贯彻落实双碳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布局新能源产业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招大引强聚资源。撤镇设市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世界一流的新材料基地”工作部署,重点培育新能源产业,顺利招引华润海上光伏项目、国电投异质结光伏电池等优质新能源项目。目前,我市还在对接浙江天能储能有限公司等新能源公司,努力促成龙港市100MW/200MWH储能项目顺利落地。同时我局与国电投集团展开深入合作,委托云碳电投(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龙港市新能源产业规划,通过规划布局,逐步聚集新能源资源。
二、深化改革优审批。为加大对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我市结合大部制 改革特色,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优势,起草《龙港市光伏发电项目投用“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一窗式”集成服务,推动审批事项再精简、流程再优化、服务再提升,切实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同时,我市深入推进投资项目极速审批“一类事”改革,在新型储能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努力实现“拿地即开工”促项目早开工、“报备即接入”促项目早接通、“预验即投用”促项目早投产、“分验即融资”促项目早融资、“竣工即领证”促项目早拿证等“五即时”极速办理。
三、领域联合扩应用。考虑到光伏项目囿于天气因素发电能力较为不稳定,对电网稳定造成较大隐患,自龙港市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开始创建以来,我市大力鼓励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同时配建储能项目,努力实现“企业减负、电网减荷”的双赢局;我市结合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建设,在铺设我市公用充电网络的同时探索光储充一体化的落地与商业可行度,鼓励探索建设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站点。
下一步,市资规局将会根据温资规发〔2024〕22号要求,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及变压器等设备配置工作并规划科技路以南、时代大道以东处作为储能发展场地;市农村农业局将会结合未来乡村建设充电场站可用光储充系统落地;我局将实时跟踪浙江省电力交易市场相关政策变更与储能技术更迭,并推动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示范站的打造落实。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