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福莱特(601865.SH)公布,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与晶科能源签订光伏玻璃销售《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合同约定,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包括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Jinko Solar (Vietnam)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JINKO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及其他关联公司及子公司等,以下统称“买方”)于2024年-2025年向公司及子公司(包括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及子公司等,以下统称“卖方”)预计采购约77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
按照合同预估的2024-2025年光伏玻璃采购量,公司将销售光伏玻璃约48,950万平方米,若按照卓创周评2023年4月6日公布的3.2mm光伏玻璃均价26元/平方米(含税)、2.0mm光伏玻璃均价18.5元/平方米(含税)测算,预估该合同光伏玻璃的销售总金额约105.24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54.02亿元人民币的约68.33%。